关于做好2013年铜陵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
铜陵县教体局,市直、民办、三二一队学校:
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,根据教育部《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》(教基〔2002〕26号)和《安徽省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》(教基〔2005〕2号)精神,决定开展2013年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。
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市教育局制定了《铜陵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》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(实施方案和操作手册在铜陵教研网上下载相关资料下载 )
一、进一步认识推进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以热情支持、积极探索、务求实效的态度抓好这项工作。各校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,结合过去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践经验,正确把握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和操作要领,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评价机制,加快实现评价工作的规范化、常态化。
二、各校要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,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,要坚持诚信制度,严格按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规范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。凡有弄虚作假,产生不良后果的,经查实要严肃处理。
三、学校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,为每个学生建好成长记录袋,注意及时收集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各种信息,积累原始资料,按时组织好评价工作,通过客观、公正的评价,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,明确努力方向。
四、鉴于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招生挂钩,作为高中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,为体现公平性,学校对学生评定等第,一定要严格掌握标准。
五、请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切实加强学习、宣传、培训和组织实施。在贯彻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中有何问题和建议,请及时与市教育局教研室联系。县内各初中学校2013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遵照本通知精神执行,具体细则由县教体局制定。
六、请各校于6月10日前将评价结果(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)一式两份,报市教育局教研室江一新老师处(铜陵县由县教体局统一报送),评价结果纸质文本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,电子文本发至信箱tl6867@126.com。
2013年4月16日